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管理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附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职工考勤管理,根据《南通大学教职工考勤与假期待遇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及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考勤工作是二级单位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二级单位明确本单位考勤员和分管考勤负责人,填写《南通大学二级单位考勤联系人信息表》(附件1),随3月份月考勤报表一起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今后如有变更请及时通知。
2.教职工因故不能到岗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不到岗者,按旷工处理。无故迟到或早退1次超过1小时者,作旷工半天计算。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或其它集体活动的教职工,作旷工1天计算。如有旷工情形,请考勤员于当天下午下班前通知人事处劳资科。
3.各二级单位考勤工作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人员遗漏,每月考勤情况将在学校办公系统公示,接受教职工监督。如发现隐瞒事实等情况,视情节轻重追究考勤员及分管负责人相关责任。
4.各二级单位要加强教职工的日常考勤管理,每日如实填写《南通大学考勤表》(附件2),考勤时间为上月的二十六日至当月的二十五日。《南通大学考勤表》经分管考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二级单位盖章,本单位留存至少两年,备查。在学校考勤信息化系统启用前,请每月月底前(遇节假日提前)填写《南通大学教职工考勤情况月报表》(附件3)签字、盖章后,报送至人事处劳资科,并将电子文档发劳资科邮箱。
劳资科办公室: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29办公室;联系人:张新明;联系电话:85012084;劳资科邮箱:lzk@ntu.edu.cn。
人事处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