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外函〔2019〕6号)精神,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录取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主要资助省级及以上重点或新兴专业学科、省“十三五”规划重点产业的学术带头人和业务骨干;重点资助各地、各行业重点和急需的课题研究、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二、申报类别、期限
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分为三类:(1)访问学者,在外时间为3至12个月(文科、管理、外语类进修一般不超过6个月);(2)高级研究人员,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3)课题组(含专项课题组、联合资助课题组),在外时间为1至3个月。
三、申报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需仔细阅读《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附件1)、《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附件2)、《<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附件3)等附件材料。各资助类别的申报条件和要求详见《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推荐简章》。
(二)对已经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等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满三年后可再次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和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出国留学两次及以上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本年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江苏省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和校长境外研修项目》、《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四)录取人员于2019年9月1日起陆续派出,2020年8月31日前派出完毕。派出人员留学国别和单位以邀请函为准,不得自行改变国别,省教育厅不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申请,逾期不派出则资格取消,原则上不再接受延期派出的申请。
四、填表要求
(一)《2019年度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4)中的第2项“申请留学意向”中的“申请留学单位及国别”栏目,须与邀请函保持一致。
(二)《申请表》(附件4)中的第13项“单位意见”的第(1)至(5)栏目,由各二级单位填写,并请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单位意见”的电子版需同时报送。
(三)《专家推荐信》须由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且须由专家本人亲笔填写,不得打印。
(四)其他要求详见填表说明(《申请表》的最后一页)。
(五)附件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和纸质材料的电子版。纸质材料用燕尾夹装订。申报人需将《申请表》以外的所有附件材料扫描,放入一个PDF文件报送电子版,电子文件须不超过6MB。
(六)所有表格及附件材料请各二级单位审核人员严格把关,确保表格结构不被破坏、附件材料真实,凡复印件均需各二级单位加盖公章确认属实。
五、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在2019年4月25日(周四)前报送纸质和电子材料。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包括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6)、《申请表》(附件4)、附件材料和每位申报人员《申请表》中的第13项“单位意见”。电子文档发送至szk@ntu.edu.cn。联系人:陈于,联系电话:85012083。
附件:
2.2019年江苏政府留学奖学金重点资助学科、专业指南.doc
3.《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重点产业目录(摘要).doc
人事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