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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的公示

作者:徐勇1     日期:2019-01-04   点击数:1627  

根据《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苏教规﹝2017﹞2号)、《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9年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18﹞42号)文件精神,经个人申报、所在部门推荐、学校专家评审,拟推荐下列同志申报2019年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人选。

优秀教学团队:    华  亮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张学城、丁卫平、于春梅

优秀骨干教师:    陈晓峰、汪兴兴、吴辉群、骆倩倩

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与人事处和监察处联系。

人事处联系电话:85012806

监察处联系电话:85012062

公示时间:2019年1月4日-1月10日

 

 

南通大学人事处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