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室、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人函﹝2019﹞11号)的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9年上半年我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具备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条件,在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含专职科研)、专职辅导员。
2.承担列入我校教学计划的临床理论课程教学工作,并获聘中级及以上医疗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
不承担教学计划内理论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申报范围内。
二、时间安排
1.4月24日至4月30日,申请人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网报流程详见附件1。
2.5月6日前,申请人自行前往南通大学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须填《江苏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如实填写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体检表上要有明确结论(如“合格”或写明不合格的理由),要有体检医生的签字和医院体检部门的盖章。
3.教师发展中心于5月6日反馈申请人申报情况至学院(室、中心),学院(室、中心)根据反馈结果准备申请人相关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并审核,审核人须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同时加盖部门印章。学院填写《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附件4),由教务处审核教学任务,审核人在汇总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学院(室、中心)于5月7日将《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汇总表》、申请人自行网上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教师资格粘贴相片页(附件5)及相关材料汇总,并按教师资格材料袋封面(附件6)上顺序排序(不装订)装袋,交至教师发展中心进行现场确认(联系人:徐翠霞,联系电话:85012148,地址:啬园校区逸夫楼6号楼227室),电子汇总表发送至jsfzzx@ntu.edu.cn。
5.人事处会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于5月11日组织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参试人员注意安排好工作日程)。
三、注意事项
1.为保证申报质量,各学院联络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材料的准备及审核工作,逾期不补。
2.本次申请不需要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情况和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具体鉴定,改为由申请人以样式统一的“个人承诺书”替代“思想品德鉴定表”。省教育厅将在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束后一年内,对当年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统一进行核查。凡申请人在个人承诺中未如实申报的,一经查实,将依据有关规定作出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处理。港澳台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情况需由申请人自行向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申请开具。省教育厅可根据申请人需要,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
3.申请表在网上报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用A4纸正反打印,申请表上不贴照片。申请人提供的照片须与网上申报的电子照片一致。
附件详见办公系统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