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核2020—2021学年营养保健费的通知
各院(室、中心)、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对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发放营养保健费的暂行规定》(通大人〔2006〕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2021学年营养保健费报核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相关二级单位根据2020-2021学年本单位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接触有害健康物质情况,如实填写《南通大学从事有害健康工种人员营养保健费审批表》(见附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2.因从事实验教学接触有害健康物质人员的审批表一式三份,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教务处教学实践科(啬园校区逸夫教学楼6号楼113室),依据“南通大学实验室智能管理平台”中“实验人员”、“实验开课记录”、“实验开放记录”等相关数据进行审核。联系人:张会,联系电话:85012072。
3.因其它原因接触有害健康物质人员的审批表一式二份,请于2022年5月20日前报送人事处劳资科审核(啬园校区逸夫教学楼6号楼229室)。联系人:张新明,联系电话:85012084。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2年5月6日